BOB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基建账户和机构改革相关会计咨询项目”(项目编号:2020010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相关账户合并、余额转换以及基建账务处理,根据《政府会计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会〔2017〕25号)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深化机构改革的要求,结合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账务的实际情况,本单位按照实际工作需求,拟招供应商完成基建账户及机构改革相关账户合并及余额分析工作。
基建账务梳理及辅助决算工作、新旧会计科目转换工作、机构改革时点往来款梳理工作并出具咨询报告。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0年01月17日前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17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BOB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培训场地租用费、培训资料费、午餐费、现场教学交通费、BOB标的货物、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BOB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BOB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2.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BOB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