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完善项目储备管理,进行分类设库、分层储备、分级管理。同时,《通知》还提出拓展各类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合作,做好项目清单推送和融资对接服务;金融机构自主审贷等内容。
农商行作为地方金融主力军,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的道路上已有积累。《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中部地区一些农商行此前已推出支持高标准农田改造、新型温室大棚建设、农村土地整治等相关信贷项目,如山东省东平农商银行、兰陵农商银行BOB,就推出了大棚贷、大棚权证抵押、农耕贷等特色产品拓宽融资渠道。
北京农商银行于更早时期,就针对设施农业成立专项工作组,通过拜访市区农业农村局,研究落实相关补贴政策,为设施农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政策和信贷资金保障BOB。此外,上海农商银行也在面向现代农业企业、园区、农民合作社等客群时,通过产融结合整合金融资源,开展融资担保、授信业务、各类等业务。
根据《通知》,要加强项目谋划设计,完善项目储备管理,优化项目遴选推送。在完善项目储备管理中,提出要分类设库、分层储备、分级管理。分层储备需要设立县、市、省、部四级融资项目库。具体来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单个项目投资规模,综合考虑项目融资需求、扩投资增收入带动作用等因素,确定项目储备层级并逐级审核上报。原则上,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在100万元(含)以下的,纳入县级融资项目库;投资规模在100万~500万元(含)之间的,纳入市级融资项目库;投资规模在500万~1000万元(含)之间的,纳入省级融资项目库;投资规模超过1000万元的,省级部门择优遴选推介至部级融资项目库。
对于纳入融资项目库中的项目主体的融资对接情况,在此次《通知》中明确提出,拓展各类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合作,做好项目清单推送和融资对接服务。
山东省乡村振兴服务联盟指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成本高、资金回笼慢,加之多数农产品利润率较低,不仅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领作用,还要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项目承建主体等多渠道扩大有效投资。
现代设施农业的投融资模式中,农商行、信用社等中小机构如何参与其中?《通知》提到,要综合考虑当地农业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水平和金融服务能力,引导有关金融机构、专业咨询机构等提前介入,帮助盘活存量资产、整合要素资源,共同谋划设计既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要求、又满足金融信贷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鼓励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组团提供金融服务,提升项目实施质效。
此外,虽然《通知》提出金融机构自主审贷,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独立评审、自主决策,但同时也指出,对于暂无法获得金融机构支持的项目,需要详细分析拒绝愿意,会同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融资辅导。
近期,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发展规划司司长曾衍德,在国新办2023年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举行的发布会上指出:“鼓励金融机构设立设施农业专属金融产品,实施投贷联动,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由市场主体实施,纳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
在市场化的标准下,符合设施农业建设的项目可以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农商行也早已参与了设施农业建设。
公开信息显示,成都农商银行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种业振兴、种粮大户、加工环节等重点领域,全面搜集梳理服务辖区内建设项目清单,创新优化专项信贷产品和业务模式,一户一策配套制订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北京农商银行针对设施农业领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小微企业较多的现状,专项出台加大设施农业普惠领域支持力度的举措,对符合政策要求的设施农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组建专门团队、一对一服务支持,为客户提供专项融资服务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BOB,此次《通知》中特别提到:“鼓励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组团提供金融服务,提升项目实施质效。”一些关注设施农业的专家认为,未来在设施农业的经营建设方面,包括农商行在内的金融多业态协同共建是主要方向。
对金融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山东兰陵农商银行、董事长刘桂华公开指出,在政府层面,要强化政策激励作用。通过定向降准BOB、再、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加大对金融机构的定向支持,降低金融业服务成本。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再使用要求,不断优化流程,探索“再+特色信贷产品”模式,增加现代设施农业信贷供给;在金融机构层面,要创新融资模式。充分调研现代设施农业全产业链在生产BOB、销售、运输、扩大规模等各个节点的融资需求,创新抵质押方式,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在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层面,要提升经营水平。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涉农中小微企业,要进一步提升经营能力和水平,以此提升自身融资能力,避免“贪大求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