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2、负责全市范围内新建、BOB改建一级公路及以下公路项目(含养护大中修工程)、独立大桥和一般的水运、站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助省质监局对全市境内的新建、改建高速、独立的特大桥、隧道、港航及站场等国家、省管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质量监督。
3、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的勘察、设计、BOB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相关从业单位进行监管。包括对从业单位和人员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BOBBOB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从业单位有关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监督;对从业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行为、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进行监督;对实体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使用的材料、BOB产品、设备和施工工艺进行监督;对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监督;对工程质量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4、负责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负责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并签发工程质量鉴定书。主持、参与重点工程的交、竣工验收。
5、组织工程质量检查、抽查,掌握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动态,定期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及时发布质量动态信息和质量监督通报。
7、负责全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人员的业务管理;组织和安排全市质监人员和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